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全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组织领导与法制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做到行动迅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乡(镇)的重要工作日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
3.加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4.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_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_4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通知》、《意见》和《绥中县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监管和基础工作
1.按规定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阶段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材料。
2.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
3.加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每月按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4.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5.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国、全省、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等材料。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
1.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辖区内企业自
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治理,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将隐患信息及整改情况汇报给上级监管部门。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抄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清单。
(四)应急救援与事故统计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依法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评审合格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2.督促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省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救援,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4.加强事故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县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群众性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坚决杜绝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2.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年度考核说明
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评情况将作为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惩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代表:代表:
20xx年X月X日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方针,为了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驻镇企事业单位及各村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企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村民小组及驻镇各单位要专设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负责本村、本单位工作,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解决。
3、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每月对本村或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按时登记上报镇安监办,如瞒报、漏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由相关村或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并对所在村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必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5、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日常防火、用电、防盗等的安全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重点农业设施、用电设施、危险化学品、液化气、汽油、烟花爆竹等派专人看护,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加强校车管理,定期检查校车安全,坚决杜绝超载等违规行为发生。
6、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治理,保证100%按要求时间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率100%(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时限、措施、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向镇安监办报告进展,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时限)。
7、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村干部、企事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好镇安监办的工作及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9、对各村委会和驻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镇上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之中。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村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条款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某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控制指标
1、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
2、无火灾死亡事故(含森林火灾)。
3、非煤矿山、煤矿、工厂、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无死亡事故。
4、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无死亡事故。
5、其他行业不发生死亡事故。
6、辖区内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无事故。
目标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联络员(信息员),设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事件报警点。
2、道路交通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经营机动车辆。积极主动联系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道路交通联席会议,认真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公众密集场所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生产、贩运、出售烟花爆竹人员和业主;无非法贩运、出售液化罐。定期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公众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森林防火安全。确保辖区内无森林火险,建立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管护制度。设置常年性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杜绝林火发生。
5、群众“四防”安全(即防水、防火、防电、防意外伤害)。做好群众“四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穷灶屋、富水缸、柴草上树桩、人走火灭光”,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普遍增强。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四防”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食品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凡办宴席10桌以上必须申报镇主管部门批准。
7、地质灾害安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制定抢险救灾预案,设置地质灾害地段常年监控员,拟定地质灾害地段整治方案(意见)。杜绝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8、防汛防滑。成立防汛防滑领导小组,制定防汛防滑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度汛。
9、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无证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严格管理本辖区各类矿山资源,及时制止和上报违法开采行为。
10、建筑施工安全。禁止不按安全管理规定拆迁、修建房屋等各项建筑施工,杜绝因不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11、完善应急机制。根据辖区内或安全事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周详地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相关应急分队,增强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能力。
12、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实行限时一周整改制度;各单位每月下旬必须上报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表。
三、考核奖惩
1、本年度年终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对《责任书》进行考核评定。
2、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二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二、镇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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